2006年8月29日星期二

仰融6

仰融6
仰融案“独立第三方”郎咸平“出局”内情始末

  独立第三方郎咸平的退出及他本人的声明,使仰融案少了一种选择,就此本刊采访了郎咸平本人、关注仰融案的美国国际法研究所高级律师王晓麟及国内的国际法专家

  10月13日,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通过搜狐网站发布声明,称其不再担任仰融案的独立第三方,这距他8月中旬接受这个角色还不到2个月。

  “独立第三方已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了。”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郎咸平语气颇为沮丧。他承认,第三方调解来解决仰融与辽宁省政府纠纷的方案彻底破产。

  两个月前,在公司治理研究方面颇具权威的郎咸平,接受仰融的邀请成为仰融案的独立第三方,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仰融案寻求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我当时之所以出任第三方,是希望辽宁省能够清楚,如果不私了,那么你应诉也好不应诉也好,都会非常难受。”

  更重要的是郎咸平还“希望透过此案例清晰地界定产权,建立一套有利于政府和民企双方的沟通机制,在约束民企和保护民企之间取得一个平衡”。但事情的发展显然没有按照郎的意图进行下去。

  8月8日,仰融在美国状告辽宁省政府非法侵占其财产权。

  8月21日,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哥伦比亚特区分庭,就仰融、仰融夫人及香港华博财务有限公司起诉辽宁省政府非法侵占财产权一案,正式向辽宁省政府发出民事案传票,根据海牙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以UPS特快专递挂号方式寄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由司法部传送辽宁省政府。

  与此针锋相对,9月29日,辽宁省省长薄熙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华晨集团前董事长仰融,是华晨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和经营者,不是民营企业家,辽宁省接收华晨国有资产是执行国家的有关文件。”

  至此,双方的矛盾已无法调和,郎咸平这个第三方也已经形同虚设。在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的要求下,郎咸平与仰融签订解除独立第三方的书面协议,之后黯然出局。

  “有很多朋友劝告我不要介入仰融一案。我不同意仰融状告辽宁省政府的惟一原因是维护国家形象。”郎咸平说。

  正式控诉即将开始。

  仰融有备而来

  在郎咸平看来,此番出手,仰融显然是有备而来。

  据悉,仰融聘请了美国很有分量的人物组成律师团,其中有美国前参议员、众议员,有为美国前总统里根担任过六年法律顾问的著名律师。

  “在美国打官司,律师才是胜败的基础。”郎咸平说。

  美国国际法研究所高级律师王晓麟认为,这是仰融精心策划的结果,凡对中国政府有敌意的议员都没有让其插足,整个过程仰融极力避免使其成为政治事件。

  但另一方面,辽宁省很难再找到能与之抗衡的律师团。而且这些重量级的大律师都非常重视自己的声誉,他们事前都对此案作过详细的分析,如果没有胜算的可能,他们根本不会出面 此案的国际影响是很大的,一旦败诉,他们是输不起面子的。

  然而,在王晓麟看来,更为致命的或许是国内法律界人士和政府部门对国际法尤其是美国法律规则的偏差理解。国内法学界人士认为主权国家可以享有主权豁免,不受外国法院管辖,即使应诉,也可以采取“先刑后民”的原则,先处理仰融的刑事问题,因为仰融是中国通缉的刑事犯。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周忠海就持这种观点。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周认为,此案被告辽宁省政府,是中国的省级政府。在国际法上,此案涉及到国际法的“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条款草案”,按照本条款(草案)的规定,国家系指:1.国家及其政府的各种机关;2.有权行使主权权利并以该身份行事的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或国家政治区分单位……省一级政府成为被告,就等于中国政府成为被告,也就是一个国家成为被告。一个国家本身及其财产应遵照本条款的规定对另一国法院享有管辖豁免权。美国国家豁免法对其他国家并没有约束力。国家是平等的,外交是对等的。如果一国法院采取断然措施,其后果也是对等的。

  但是王晓麟认为,这种观点并不符合美国法律关于主权豁免的基本精神。主权国家的政府可享有豁免权,政府不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但前提是在行使政府职能时可使用。若参与的是直接经济行为,则不享受豁免权。而美国认为辽宁省参与的华晨产权纠纷是简单而清楚的直接经济行为。

  中国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卢松表示,根据国际私法的原则,美国法院的管辖权是根据美国的法律确定的,不是根据中国的法律确定的。

  而“先刑后民”可能更是国内的一厢情愿。国内所谓“先刑后民”的前提是民事和刑事案件是因同一事件所引起,而同一事件既有刑事又有民事,就必须先对其进行刑事处理后再处理民事。辽宁省根据“经济嫌疑”的罪嫌而发布拘捕令,但美国法院并不将经济嫌疑列为罪名。而且美国刑法采用的是控方举证也就是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才是是否有罪的关键,因此美国根本不可能引用中国法学权威的“先刑后民”的观念。

  辽宁:不要被那些言论左右

  面对这场官司,打还是不打,辽宁省政府至今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表示。10月14日,本刊采访了来京开会的辽宁省某部门官员。她说:“不要被那些媒体及学者的言论所左右,9月29日,我们省长的答记者问就是我们的态度……”

  郎咸平则表示,最近常与仰融联络,仰融称并未看到辽宁省政府有应诉的迹象。由于根据美国的法律,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原告和被告是不能接触的,所以仰融表示:“要和解找郎咸平,要打官司找我律师。”

  但是,面对如此局面,辽宁省政府并没有“无为而治”。请中央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此案,是辽宁省政府一直坚持的策略。周忠海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仰融请的律师和郎咸平的退出都是在释放烟雾弹。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现在一些应对的内容没有必要去谈。”

  但郎咸平认为,通过外交途径或许是一个危险的做法。

  郎咸平认为美国政府对司法的影响相当有限。卢松则认为,“可能性是有的,但也许不太大。很难判定美国政府对此问题有多大兴趣,虽然他们很愿意管别人的事情。”

  听似严重的后果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届时外交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而辽宁省政府又缺乏应诉准备的话,诉讼结果可能会对其不利。

  王晓麟表示,假设辽宁省政府败诉,将被判赔给仰融6.9亿美元,而且可能还有巨额的惩罚性赔偿。根据美国法律,一旦取了上限,就意味着辽宁省将面临高达27.6亿美元的巨额赔偿。而一旦此案判决,在与美国有司法协议的100多个国家中,美国法院均可凭一纸判决书冻结、扣押然后拍卖辽宁省在当地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还不够的话,辽宁省在对外贸易中的所有美元结算也可能遭到扣押,直到达到案件赔偿完成为止。

  郎咸平认为,惩罚性的赔款会对辽宁省的经济造成很大的打击。

  与经济赔偿比起来,该案件产生的骨牌效应是难以估计的,对中国未来的影响也将是长期的。

  情况是否真的这么严重,卢松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如果有这样的判据对败诉一方是很不利的。美国法院的判决首先可以在美国领土内得到强制执行。在和美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也有强制执行该判决的法律依据。但美国与中国没有执行民事判决方面的条约,因此该判决不可能在中国境内执行。卢松重申说:“我想辽宁省政府对此案会有通盘的考虑。如果不应诉,意味着他们在执行问题上有所准备和开辟其他战场。”

  

仰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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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慕大法院做出判决仰融对华晨中国资产图谋破灭



   针对仰融在百慕大起诉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CBA)、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华晨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案,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百慕大法院已做出判决,驳回仰融的诉讼。


  百慕大诉讼是仰融以华博财务有限公司的名义提出的。华博公司声称其“拥有的华晨中国(CBA)中的股权,被中国辽宁省政府拥有的华晨集团错误征收”。

  百慕大法院经对本案事实、证据全面审理,作出判决认定:“华博公司从未拥有华晨中国(CBA)的任何股权”。法院还认为,华博公司的诉讼不是“可信的诉讼”;华博公司提出“其以信托方式将CBA的股权交给基金会”的主张构成“滥用法院程序”;华博公司是在“蓄意误导法院”,没有向法院说明华博公司从未拥有CBA股权的证据,是对“重大”事项未作披露的“严重”行为;华博公司“故意向法院隐瞒事实”。

  据此,Philip Storr大法官在判决书中警告仰融:如果他本人以个人名义重新起诉,就意味着他在此前向法院提交的所有证言都是谎言,希望他不要再做浪费法律资源的事情。

  虽然仰融对该判决可以上诉,但熟悉此案的律师都认为,上诉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百慕大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彻底宣判了仰融对华晨中国资产图谋的破灭。

仰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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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融出局谜团



  仰融积十年之功,神出鬼没,纵横捭阖,开海外上市之先河,拓中国汽车之新路,苦心孤诣打造了一个庞大的华晨帝国。其中在香港上市的华晨中国汽车(HK1114)的市值已达42亿,然而,就在中华汽车面世前的两个月,2002年6月19日,这个帝国的缔造者、华晨中国汽车董事局主席却黯然出局。仰融的被解职成了中国商界最大的谜团,而破解这个谜团也成了业界最大的难题。

  “在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的投资上,我与大股东的意见分歧太大,这是导火索。

  “这是仰融从公众视线中消失50多天后,第一次向一位财经时报的特约记者透露的一句话。“华晨从沈阳抽资到南方投资上海到宁波的沪甬跨杭州湾大桥是引燃外部矛盾的导火索。”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贾新光也作如是观。

  拟建中的杭州湾大桥位于上海-杭州-宁波这一经济发达的三角地带中心位置,建成后将成为长江南翼经济中心的交通枢纽。按照最初的设计,杭州湾大桥2003年动工,2008年完工;加上相连的高速路,投资总额将超过100亿元。建成后每天的收入预计将超过1000万元。对于这样一项投资回报率很高的项目,作为金融投资家的仰融不可能不为之心动。

  就在仰融暗中与浙江洽谈时,不料2001年8月此事被《证券时报》曝光;8月31日,华晨集团曾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参与并控股杭州湾大桥。但有消息说,就在此时华晨已同宁波有关部门签定了建桥意向。

  仰融此举“明显得罪了沈阳。”沈阳欲借华晨振兴汽车工业并提出“打造中国‘底特律’”的口号。2001年8月,沈阳提出金杯汽车与华晨汽车拟按49%和51%的股权比例对参股企业??金杯客车进行增资。岂料华晨不但没有下文,却欲抽出资金投资跨海大桥项目。于是仰融与政府之间蓄积已久的矛盾爆发了。仰融的移师南上和倾心跨海大桥,是他看出华晨国有化不可逆转之后的主动出击。

  有媒体认为华晨资金意欲偷逃杭州湾是仰融遭董事会解职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其实跨海大桥项目只不过是个导火索。

  仰融出局之前已是内外交困。

  据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贺增强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仰融遭该会解职的原因有三:一是仰融在重大问题上与基金会意见不一致,基金会认为仰融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会危害股东利益。二是一段时间以来仰融的一些经营决策不恰当,造成股东对其信任度下降,股东认为公司原副主席吴小安经营更为稳健。三是仰融自己的健康原因。

  有媒体透露:仰融与吴小安早已不和。仰融出局时吴小安是以华晨真正资本代言人的形象亮相的。6月初,仰融和当时的华晨汽车副董事长吴小安称,华晨汽车股权并非国家所有,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只是暂时行使代管职能。一周后,吴小安却改口说,基金会受人民银行监控,独立运作,仰融只是该会的发言人。6月19日仰融被罢免,吴小安当天在一个基金分析员会议上说:由于仰融不能照顾股东利益,与大股东意见不合,董事会已经解除其主席职务。贾新光甚至认为,吴小安才是华晨一直以来的幕后主使。仰融出局与其双方不和有很大关系。华晨内部矛盾尖锐,外部矛盾更是难以调和。

  内部人士透露:“与一汽结怨无疑给华晨找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当时,一汽控股金杯客车母公司是沈阳金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华晨汽车由于金客亏损而持续业绩下滑,丧失了在美国股市的融资能力,于是,仰融决定接管金客,正式介入汽车制造行业。

  仰融接管金客后,立即增加海狮客车批量并减配置,使海狮从20多万元的价格下降到12万,直接冲击一汽“小解放”。5年后华晨大胜并收购一汽在金杯汽车的股份,一汽落败退出沈阳。

  是仰融动了一汽的奶酪

  仰融自进入汽车行业时起就一直是一个另类。他得罪的不仅是一汽,而是几乎整个汽车行业。华晨玩资本运作玩到汽车界,走的是一条完全与传统汽车产业不同的路线,加上缺乏沟通,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对仰融是不放心的。汽车业内人士说:“来自政府的信任危机与仰融出事有一定关联。”

  最大的矛盾还是来自仰融与大股东。产权之争才是仰融出局的真正原因。其实,隐患早在十年前就埋下了。

  华晨汽车成立之时不得已戴上了一顶红帽子。没有这顶帽子,也许就没有上层的批准,也没有政府的支持;但华晨上市主要是仰融之功,华晨帝国是仰融一手缔造的,其间并没有国家投资。

  “原始股本上,国家没有给一分钱,基金会没有给一分钱,任何部门也没有给我一分钱,任何时候也没有国家给我一分钱的凭据。”这是仰融出局前不久说过的一段话。仰融说此话时心理已经失衡,他已经后悔当初把华晨捐赠给基金会。

  此话一出,悲剧已经酿成。仰融出局只是早晚的事。

仰融

仰融
三悟仰融:英雄能问出处


  仰融和他领导的华晨系,曾在中国汽车行业异军突起,靠金杯客车起家。2000年销售6万台金杯海狮客车,销售收入63亿元,是仰融和华晨麾下最核心的优质资产。仰融连出三招,将金杯客车的价值发挥到极点。

  第一招:换股交易,取得金杯客车的控制性股权

  1991年7月,在百慕大群岛注册的华晨控股(BHL)购买了4600万股沈阳金杯的股票。接着,华晨控股投入现金1200万美元,沈阳金杯以价值1800万美元的资产,合资成立金杯客车,华晨控股持有金杯客车40%的股权,沈阳金杯则持有60%,绝对控股。

  1992年华晨控股计划将其持有的金杯客车40%的股权在海外上市,为此在百慕大群岛再次注册成立了华晨汽车(CBA),并将金杯客车40%的股权注入华晨汽车名下,同时将华晨汽车的全部股权捐给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一个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参与发起的社团法人。

  由于华晨汽车仅持有金杯客车40%的非控制性股权,因而华晨汽车不能合并金杯客车的财务报表,只能将金杯客车的利润计算为自己的投资收益。这样的资产是难以上市集资的。

  为使华晨汽车持有金杯客车51%的控制性股权,仰融安排了一次换股交易。沈阳金杯以金杯客车11%的股权与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持有的华晨汽车股权进行交换,换取了华晨汽车21.57%的股权。

  换股后,沈阳金杯持有21.57%的华晨汽车,而华晨汽车则持有金杯客车的51%。其实,换股后沈阳金杯在金杯客车的60%权益并未发生变化(沈阳金杯间接持有金杯客车的11% (21.57%×51%),加上原来直接持有的49%,合计60%)。

  华晨汽车由于已持有金杯客车51%的控制性股权,可以与之合并报表,华晨汽车赴美上市的障碍扫除了。

  199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刚开张不久,大多数中国人不知股票为何物的情况下,仰融已在百慕大群岛注册公司,花巨资购买股票,换股交易,还准备赴美上市。这些举动无疑是太超前了。即使在今天,大多数金融从业员也只在书刊上看过类似的案例,而从未实际操作过。仰融确是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先行者。

  第二招:分散沈阳金杯的控制权,以少制多

  从表面看,沈阳金杯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金杯客车的权益大于50%,是第一大股东,拥有决定权,但由于仰融在股权结构上的巧妙安排,分散了沈阳金杯的控制权,金杯客车的实际控制权一直牢牢地掌握在仰融的手中。

  如果金杯客车召开股东大会,华晨汽车持股51%,说了算,沈阳金杯持股49%,反对无效。

  如果华晨汽车召开股东大会,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持股超过50%,说了还算,沈阳金杯持股仅15%,反对也无效。

  在1995年一汽入主沈阳金杯后,仰融不听从一汽的号令,拒不交出金杯客车经营权,并且还领导金杯客车与“小解放”在市场上正面竞争。这才是主要原因。仰融善于利用游戏规则,以少制多,一汽再强,也无可奈何。

  第三招:一石三鸟,资源共享

  金杯客车发展迅速,利润丰厚,但仰融不满足于金杯客车每年数以亿计的分红,他要的更多。

  首先,金杯客车51%的股权成为在美国纽约和香港两地同时上市的华晨汽车(NYSE:CBA,SEHK:1114)的核心资产。换言之,根据合并报表的有关规定,金杯客车全部销售收入和利润都体现为华晨汽车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华晨汽车利用该资产从美国和香港市场累计融资20亿元。

  其次,沈阳金杯(600609)直接和间接持有金杯客车50%以上的权益,同样,根据合并报表的有关规定,金杯客车全部销售收入和利润也都体现为沈阳金杯的销售收入和利润。金杯汽车上市至今累计融资8亿元。

  第三,仰融巧妙地利用金杯客车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支撑起了第三家上市公司??在沪上市的上海华晨(600653)。2000年,上海华晨作为金杯客车的销售代理,销售收入41亿元,利润3870万元,并配股集资10亿元。

  以金杯客车为核心,华晨汽车、金杯汽车和上海华晨利用资本市场累计融资38亿元,再加上企业经营融资和债务融资,据估计,仰融和华晨的筹资总额在120亿元以上。

  利用精巧的资本结构,仰融成功地实现一石三鸟打造华晨系的杰作。挟120亿资金之力,仰融和他领导的华晨不仅敢于自主开发中华轿车,而且正在改变着中国汽车行业的面貌。

  华晨迷宫中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有的是高超的金融炼金术。

  高科技不仅指人们熟知的信息科技、生物科技等,也包括不广为人知的金融科技。当人们惊叹于李泽楷鲸吞香港电讯时所表现出来的高明手法时,似乎忽视了身边另一个人10年来一直为我们倾情演绎的高超财技,这个人就是仰融。

仰融2

仰融2
仰融告辽宁政府案将开庭 华晨华银恩怨或有了断



  2月19日,仰融控告辽宁省政府一案,将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开庭。此案针对的是华晨系几百亿元资产的归属问题。

  之前,华晨系早期资金平台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华银”)的两名
高层??石雪和夏鼎钧??相继入狱。这两名原华银高层,现一人在海南省文昌市的看守所里,一名在北京秦城监狱中。

  这三个看似没有联系的案子其实根连叶接。因为仰融一案关键之处是,华晨的资产是不是国有资产?目前能够确定的是,早先借钱给华晨的华银是国有资产,而2000年华晨完成了与华银的资金往来清算。

  在这起猎人与借枪人的恩怨中,仰融说:“自己是借枪打兔子,打着了兔子了归我,如果打着人了,我要负责。”但夏鼎钧说:“借枪的人并未承诺借枪的代价只是还枪,借枪的人也要分猎物。当然打着了人,借枪人也要负连带责任。”

  夏鼎钧最早向相关部门举报了仰融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而夏不久也身陷囹圄,举报夏的是其一手提拔起来的石雪。

  夏鼎钧背负的“两重罪”

  1月15日,华银原副总经理夏鼎钧挪用公款一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这起案件中,夏被指证在华银任职期间,挪用了约2.6亿元公款用于个人投资。

  华银成立于1988年8月,为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为华远集团、中国金融学院、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注册地在海口,当时的注册资金为1.5亿元人民币。1997年,证监会对华银进行调查,2001年11月,华银停业整顿。

  对夏鼎钧的诉讼,海口市检察院列举的事实分别是:挪用2000万元投资苏州凯华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挪用2.0599亿元投资安徽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挪用2600万元投资山西大同水泥厂;挪用500万元投资浙江三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挪用415万元投资浙江嘉兴海德三塔建材有限公司。

  而去年10月16日,夏已经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起诉。夏被检察部门认为伙同他人侵吞了华银已支付了1800多万元的10栋别墅。

  夏是2002年被捕的。当年3月11日,夏迫于海南省政府派驻华银停业整顿清理工作组的要求,赴海口当面接受工作组对其在华银所经手业务情况的调查和询问。

  3月13日,夏在讲清有关情况后,经报工作组同意拟于当日返回北京。但当日,在离开海口前,海南省公安厅以夏近期出入境违反了其限制出境的规定,将夏实行监视居住,并成立了办案组,后又对其有关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当年7月2日,经海口市检察院批准,夏被逮捕。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后在中国金融学院任教授的夏鼎钧,在华银成立后的第一次董事会上被聘为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华银的北方业务。

  1994和1995年,夏相继提出书面辞职报告。1995年,华银停发了夏在华银的工资,夏自动离职。

  关于夏的两起诉讼至今都还没结论。奇怪的是,法院是在贪污案没结案之前开审挪用公款案的。

  司法部门的文件复杂琐碎,而且两次审理过程冗长沉闷。在庭审中,夏的辩护律师均指出,两项对夏的罪名指控不成立。因为,核心的问题是,指控夏挪用公款的事项均发生在夏离开华银后。由于操作华晨中国成功海外上市,夏又与相关部门组建了一系列公司,也准备采用华晨中国的模式,到海外资本市场融资。

  而夏的亲属有自己的说法:“案件的重点不在于夏贪污或者挪用公款,而是让夏不能出席仰融诉辽宁省政府侵权一案。”因为夏了解且掌握了部分证据,夏还举报了仰融。

  举报仰融

  夏鼎钧与仰融的结识起始于1989年下半年,地点是深圳。夏时任华银副总经理,而仰融当时是河南省第四棉厂驻深圳办事处的负责人。

  正是这次相识开辟了华晨的历史,也开始了华晨与华银的恩怨史。而主角是他们两人及后来的石雪。

  最初的合作如梁山英雄般。这期间两人的关系融洽??仰贡献想法,夏出专业知识。据当时华银的董事长徐文通称,在进军海外市场的前提下,华银与华晨的资金往来没有留下规范的票据。

  关于上市的操作,在仰融讲述的故事中已广为人知,现在仍未明了的是谁出资运作了这个项目以及这些资产的真正归属。

  1992年,华银投资成立了全资附属的华晨集团有限公司,接着由华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成立了全资附属的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即华晨中国)作为进入海外资本市场的载体。当年华晨中国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下属公司的名义在纽约上市成功。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是非盈利的社团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没有注入资本金,其他单位也没有投入一分钱。根据谁出资金谁承担风险、谁享受利润、谁参加管理的原则,以及华银同华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协议,华晨中国为华晨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其持有的一切权益及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均应为华银所有。

  夏建议,人民银行总行出面上报审计总署等有关部门,明确华晨中国的投资股东及权益。

  据华银的多名原高层称,运作华晨中国的资金来自华银,华银作为全额惟一的出资人,所出资按性质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支持华晨中国上市所需的不计息的往来款11.4亿多元;一是华银直接投资的部分,共有两项,即购买金杯汽车(大金杯)4600万股股票,出资4600万元和出资4502万元控股金客汽车40%的股权。

  对于上述资金的清算,实际上已于1993年基本结算清楚,当时石雪代表华银公司,宫浩代表华晨公司对账。但直至2000年6月,双方才正式签署了清算文件。双方代表是石雪和仰融。华晨共还款12.4亿多。

  这份正式文件明确指出,算账的口径是以1993年对账为基础,但是在计算口径上有了明显的变化:石雪同意将华银直接出资的款项(股权和股票)计入往来款。也就是说,华晨对华银所有借款均按本金归还,华银最终无股权、无分红且无利息。

  1998年,夏鼎钧与仰融交恶,已离开华银的夏向华银的上级行??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报告了华晨中国的操作过程及华银在华晨中国的权益。

  夏鼎钧向人民银行递交报告后不久,一汽集团也向有关部门写了一份报告,其中称,华晨原始资金全部由华银提供,但由于合作过程不规范,使股权落在仰融名下,由其一人控制支配了巨额国有资产及其产生的利益。这部分内容与夏的报告并无出入。

  而关于华晨中国海外上市招股时披露股东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关联机构??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一事。一汽相关人员找到了该基金会负责人李皓原司长,李称,基金会不是华晨中国的大股东,没有给仰融投过一分钱。

  据一汽集团的报告披露,199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党组会议曾决定,华晨中国不能再用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名义从事与该基金会宗旨无关的活动,并要求国家资产管理局出具正式文件,说明国资局拥有华晨中国股票的权益并承担全部责任。

  一汽调查华晨中国的一个背景是,一汽金杯与华晨投资组建金客公司初期,就存在许多问题。金客属中外合资,中外股比是51:49,但合同却规定董事会10人组成,华晨出7人,金杯出3人,6人同意可以形成决议。

  1999年和2000年,夏向中纪委举报了仰融将华晨公司的资产据为己有的情况。至此,夏与仰融彻底翻脸。夏举报仰融一事又意外地造成了他与华银的另一高层??石雪??的交恶。

  石雪案件

  大连人石雪毕业于北京金融专科学校,后在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工作。1990年认识夏鼎钧。其时,华银北方业务拓展正猛,极需人手,夏于1991年7月将石雪调入华银。据夏称,当时华银北方缺人,而石在银行工作,相对熟悉业务。

  1992年,华晨中国在美上市一事进入操作期,夏大部分时间呆在美国,石提出华银北方业务要有一个人负责。

  1993年3月,石雪正式被任命为总经理助理,负责华银的北方业务;1994年4月,石升任华银副总经理;1998年5月,石出任华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1996年至2001年,石雪兼任华银控股的大连证券董事长;2002年9月,大连证券因违规经营被证监会关闭,其财务黑洞估计超过10亿元,石雪也因此锒铛入狱。

  据知情人透露,石雪与夏交恶在1999年。起因是夏到中纪委举报仰融。石雪误认为夏到中纪委是举报他,随后与夏电话沟通,但夏否认。石不放心,又约夏聚餐,但夏未赴约。随后,石开始收集夏的材料,并向司法部门举报了夏。2000年8月初,海口市公安局办案人员曾到北京逮捕夏,未遂,其中原因不得而知。

  有海口公安人员介绍,石雪与海南公检法人员熟络。2003年1月被逮捕的原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丰凯就与石雪有过交往。据海南省检察院的指控,2000年2、3月间,丰凯向海口市某股份公司借款200万元,并于当年4月让其弟将该笔款项转入大连证券海口龙华营业部,托人为其炒股。这期间,石雪任大连证券董事长。

  据知情人透露,石雪刚进华银不久,其在交通银行西单支行工作时的违规行为被揭露,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最后经仰融出面,此案不了了之。

  有分析人士指出,石雪指控夏鼎钧,一方面为其在华银的作为开脱,另一方面不排除为仰融利用的可能。最大的嫌疑是,2000年6月,石雪与仰融签署了华晨和华银的资金往来结算协议。这份协议解决了华晨早期资金来源不明的问题,使仰融开始坦然地叙说自己的“资本故事”。

  当然,这种分析没有得到更多当事人的确认。

  未知的“2.19”

  据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介绍,辽宁省政府已聘请了美国的HOGAN&HARTSON律师楼处理与仰融的诉讼案。该律师楼1904年成立。

  此前的2003年12月31日,仰融在百慕大群岛控告华晨中国和其他六名被告的诉讼,也有了结果。

  根据华晨中国的公告,百慕大高等法院批准了华晨中国要求将其本身和其他六名被告剔除被告的申请。而中新社的报道是:百慕大法院已做出判决,驳回仰融诉讼。

  而对于即将开庭的仰融控告辽宁省政府一案,辽宁省政府在美国聘请的律师楼认为,双方胜负的机会各半。曾经担任过此案第三方独立人的郎咸平说,辽宁省的律师不是就仰融的控诉进行应诉,而是打主权豁免官司。

  郎咸平说,主权国家的政府可享有豁免权,政府不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但前提是在行使政府职能时可使用,若参与的是直接经济行为,则不享受豁免权。因此,美国法院会考虑辽宁省参与的华晨产权纠纷是不是一个经济行为,如果是经济行为,那么美国法院对此就有管辖权。

  对于隐匿在华晨和华银背后的恩恩怨怨,或许只有等“2.19”后,才会有一个透彻的说法。


  

仰融1

仰融1
中国第三大富豪出走美国 “仰融事件”的前前后后



被《财富》杂志评为中国第三大富豪的原华晨集团董事长仰融,去年五月突然出走美国,自称受到“迫害”。这一事件曾引起轩然大波。事隔八个月之后,该事件内幕依然扑朔迷离。经数月多方采访,记者了解到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回首2002,中国汽车界最轰动,同时又最扑朔迷离的新闻是什么?是仰融事件!曾被《财富》杂志评为中国第三大富豪的仰融,去年5月突然出走美国,自称受到“迫害”,在中国乃至全球引起轩然大波。

然而在关于这一事件的八个月以来近百万字的海内外公开报道中,九成以上是以仰融方面为消息来源的。从新闻传播的专业角度看,公众舆论事实上始终被仰融一方所左右、引导。事件的另一方,这一事件的其他人物始终保持缄默。

真相就像硬币,有两面。单有一面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片面的、不真实的。

在经过数月的关注、采访之后,我们有机会接触到这一事件的有关人员。了解到一些鲜为人知的材料。在此将我们所了解的“另一面”公之于众,以帮助公众了解、判断事件的全貌。

1.仰融事件的来龙去脉

仰融原是中国“华晨集团”的董事长,2001年度被《财富》杂志评为中国排名第三的富豪。2002年6月,香港上市公司“华晨中国”(CBA)宣布,依照主要股东要求,经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仰融的董事会主席和行政总裁的职务。9月,仰融在美国现身,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自称受到“迫害”,并表示他之所以离开中国,是因为他担心,如果自己拒绝接受辽宁省政府“拥有”华晨中国控制权的计划,就会被“双规”。采访中,仰表述自己的“委屈和冤枉”起因于其个人与国家股东即辽宁省政府的股权之争。仰同时披露他已委托了律师拟对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行使民事诉讼。

2002年10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正式立案受理??由仰融担任主要股东的香港华博财务有限公司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案,此案涉及上市公司“华晨中国”(CBA)的资产划分问题。

2002年10月18日,辽宁省检察院以涉嫌经济犯罪为名批准逮捕仰融。

2002年12月2日,北京市高院驳回“香港华博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案”,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本着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将此案移交辽宁省公安厅查处。

2.理清头绪 一切皆由华晨股权归属问题而起

要理清整个“仰融事件”的头绪,关键在于理清华晨股权的“归属问题”,可以说,一切皆由此而起。

“仰融事件”中涉及“股权争议”的“华晨”是指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CBA)??以下简称“华晨中国”。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CBA),是一家在香港、美国上市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持有“华晨中国”39.4%的控股权,公众持有56.9%的股份,仰融、吴小安、苏强等董事持有其余的3.7%股份(仰融已于2002年6月将其所持股份出售并套现)。

华晨中国于1992年10月在美国纽约成功上市,融资8000万美元,这是中国内地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

所谓“股权之争”,其实是指作为“华晨中国”大股东的“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华晨中国”的39.4%股权归属问题。

3.仰融诉称:华晨70%应该属于我

在仰融任董事长的香港华博财务有限公司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案中,原告的起诉书称:

“原告华博财务有限公司于1991年2月在香港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币。原告于1991年7月与沈阳金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海南华银信托有限公司在沈阳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为谋求上市,原告于1992年初在百慕大设立一个项目公司??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简称CBA),原告100%控股,并将原告在中国沈阳金客的股权之资产注入CBA公司。合资各方决定把所持有的CBA股权调整为基金会持股,以适应纽约规范上市。于是,1992年5月,原告和海南华银、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中国金融学院四家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除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出资10万元人民币外,其余资金全部由原告投入。经此调整后,CBA的控股股东在名义上置于被告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名下,而事实上,该基金会没有向CBA投入一分钱,原告也没有与被告签订任何股权转让的法律文件。CBA公司于1992年10月在美国纽约成功上市,而后,原告先后设立了上海华晨实业公司、香港华晨汽车控股公司、珠海华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公司的股权也置于被告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名下,但该基金会实际亦未出资。”

因种种原因,原、被告一直未对各自的投资及投资权益进行确认。2002年3月,辽宁省政府根据内部文件把原告的全部投资及投资权益均认定为国有资产,着手实施全面接管。原告认为,被告并没有在上述请求确认之公司实际投入资金,且未参与华晨集团的经营管理,依法不享有上述公司的投资权益。但原告也自认借用了被告的名义,进行投资运作,这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告亦应享有一定的投资权益,但比例不能超过法律的限度。

那么,仰融认为多少资产该属于他呢?仰融在美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70%应该属于出资人、属于我的。”

4.股权真相:仰融是受国有资产股东委托对“华晨中国”行使管理的经营者

依照仰融目前在美国的说法,仰融当时在“华晨中国”上市时,只是“借了”基金会的名义进行上市的审批和其他经营事宜,而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基金会只能享有最多30%的无形资产收益。

而与此形成针锋相对的观点是:仰融是受国有资产股东委托对“华晨中国”行使管理的经营者。事情的真相如何呢?

据可查的资料看,1992年4月29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拿出10万元人民币,华晨集团出了100万港币。仰融方面认为,按《公司法》“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仰融拥有基金会绝对的股权。但基金会副秘书长贺增强在接受《商务周刊》的采访时表示,基金会是一个非赢利性的社团组织,不是公司。社团组织只有发起人,没有投资人,更谈不上股东。仰融在注册时是出了钱,但那属于捐赠性质。“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资产很多,一旦捐赠后,该资产也就变成了公共财产了,与捐赠人无关了。”财政部企业司的一位官员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表示:“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华晨系是国有资产。”辽宁省方面也明确表示,仰融是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一位知情人士说:“在整个华晨起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体的承载者??基金会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不仅给了华晨很多政策,还帮助华晨得到了所需的贷款,解决了很多问题,平息了许多风波,可以说,没有基金会,就没有华晨的今天。否则,仰融是何等精明的人,为什么会在国内时反复强调:华晨是国家的呢?”

相关人士证实说,仰融在离国之前,对国有资产对“华晨中国”控股是从来都承认的。他在国内面对媒体和公司员工的公开场合,也反复强调“华晨中国”是国家的。

华晨(CBA)在美国、香港两地上市时发行的招股书上,都非常明确地表述??公司(CBA)的大股东是基金会代表的国家。而招股书都是由董事长仰融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为什么仰融在国内时讲“华晨是国家的”,到了国外又说“70%是自己的”?

5.出走原因调查之一 宁波项目?

仰融出走的原因,据仰融在美国对媒体所讲的版本是??国家有关部门在2002年3日31日发出文件,把华晨产权划归辽宁省,辽宁省遂成立工作组全面清查、核查,接收华晨资产。仰融说,在接收资产之初,他是积极配合的,但由于与工作小组出现意见分歧,工作组不让投资宁波、和所谓的“杭州湾”项目,遂使仰融和辽宁省的矛盾日趋激化。仰融担心自己会被“迫害”,遂于当年5月出走美国。事实到底是怎样呢?我们对几个“出走原因”一一做了调查:

宁波项目。2002年3月21日,华晨汽车控股公司与英国陆虎汽车公司组建合资企业的消息在英国发布。消息称,双方已经签署了战略联盟,合作领域包括:现有的陆虎轿车25/45的中国制造、新小型轿车的共同开发、发动机的供应和联合制造等。消息称,该项目首先将在中国宁波制造陆虎25系中级轿车,在英国本土制造45系高级轿车。对于这个项目,相关人士的评价是“既没有合理性,也没有合法性”。这位人士说:“宁波项目总投资要18亿美元,其中仅50万台发动机项目就需10亿美元;而陆虎汽车整车项目也需8亿美元;但华晨当时市值加在一起才6亿美元,拿什么去投资?”

“再说,仰在筹划这个项目的过程中,从未在董事会讨论过,也没有形成任何决议,更不考虑其他股东的想法,完全按个人意志,他的做法当然受到了其他股东的反对。”“宁波项目不是仰融出走的直接原因,只是个导火索”。

6.出走原因调查之二 遭到迫害?

遭到迫害。仰融在海外指责辽宁方面“要把所有的东西抓到手”,仰融说,在意见分歧之下,工作组开始捏造他反对华晨汽车与宝马合作项目放在沈阳,辽宁省公安也开始调查他侵吞5亿元国有资产等经济犯罪,仰融表示,眼见势头不对,遂于2002年5月底出走美国。

十六大期间,辽宁省常务副省长郭廷标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否认了仰融关于“华晨集团是其私有资产,国家要夺走”的指控,并称曾与仰融谈判,包括同意给予他部分股权,以反映其贡献。但仰“胃口太大”又“太急”。

知情人士也证实了以上说法,并透露说,“关于股权的谈判其实从未停止过,国家当时要给仰其应得的股份,2002年社会上也风传‘10%’,或‘30%’之说。但很明显,仰的胃口比这要大得多。”

仰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他是不是受到辽宁省的“迫害”,是不是很冤?相关人士透露,“其实辽宁省方面十分欣赏仰融的经营才能,希望他留下来。仰融去年5月出走至今,政府从未冻结过其在国内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房产,和他在去年6月间套现的在其名下的1000多万美元。如果按他所说的辽宁省对其‘迫害’的话,怎会对他这样呢?”

7.出走原因调查之三 杭州湾大桥项目?

杭州湾大桥项目。至于所谓每年20亿利润,能成为华晨“印钞机”的“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知情人士透露说:“这不过是个幌子,是个烟幕。”看到自己宁波项目受到抵制,仰融想利用其他项目继续抽调资金把水搅浑,故而提出要参与所谓的“杭州湾”项目。

凡是接近华晨的人都知道,华晨投了40亿人民币到中华轿车项目,项目刚上马,投资回报还需假以时日。哪还有精力和财力去干什么杭州跨海大桥项目。对华晨而言,这哪儿是什么“印钞机”,这样蛮干,只会让企业不堪重负,走向危险的边缘!

8.出走原因调查之四 个人欲望过度膨胀?

深层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既然宁波项目只是导火索,“杭州湾”项目是搅乱局面的烟幕,辽宁方面也无意于“迫害”,那么,仰融为何要出走?

知情人士的回答很简单,但合乎逻辑??个人欲望的过度膨胀!

“自1999年以后,由于仰的过度膨胀,独断专行,已经听不得不同意见,在企业搞了不少冒进的、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的‘大跃进’动作,一度将公司推到了危险的边缘。”

知情人士还透露说:“同样由于过度膨胀,仰开始不满足于股权现状,1999年后开始布局‘迷宫’,导致与国家的股权之争。而所谓在业务观点上的分歧,是仰融在想通过资本扩张,稀释国资股权未果之后,离国而去但又想赢得人们同情的说法。其实后来发生的一切,更能说明这一点。当然仰目前由于扯上了刑事责任,使原本可以搞清的事情变得更为复杂。”

9.仰融其人 接近他的人对其评价三七开

“仰融不在了,华晨以后会怎样?”采访中,几乎所有人都会提及曾经对仰融敬佩,甚至迷信、崇拜,但也都为他目前走到这一步而感到惋惜。有趣的是,越是外围的人把仰融看得越“神”,而越接近仰的人,反倒对仰的评价更为冷静和客观。

外界看来,仰是中国难得的金融奇才!而接近仰的人,则提出对仰的三七开。

“应该说,仰融是个财经方面具有雄才大略的战略家,他的许多思路,今天华晨仍在执行。但仰融‘以汽车为手段、以金融为目的’的运作模式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这种把资本扩张作为目的,为融资寻找动听题材的做法,使团队无心踏踏实实地去做好实业,到头来只会葬送掉一个企业。这一弊端已经反映在中西药业上,本来还年年赢利的中西药业,被中科创业和华晨两大资本高手‘亲密接触’后,已经‘ST’了,站在了退市的边缘”。一位接近仰融的人士如此评价仰的功过。

一位华晨员工的说法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想法:“我们对仰总的看法很复杂,一方面感谢他对华晨做出的贡献;另一方面又高兴看到他的离开。公司今天做汽车,明天弄生物制药,后天又搞航天技术,让我们根本看不清未来。”

10.尘埃落定 仰融之后的华晨开始前进

对于仰融有可能还回国的说法,采访中的众多人士给了一致否定的说法。

仰融走了,但华晨却开始前进。在过去几个月中,华晨实现了“以汽车为手段,金融为目的”转变为“以金融为手段,汽车为目的”的战略性调整。三个汽车制造平台上不断传出佳音:去年8月推出的国产自主知识产权的轿车“中华”牌,在短短几个月内销售已超过8000台;在轻客方面,除继续保持金杯海狮在国内领导地位外,还适时推出和“丰田”技术合作生产的商务车“阁瑞斯”。

同时在高端领域,该公司与宝马公司合作在国内生产的宝马3系也将于今年下线。华晨新董事会宣布,华晨将一心一意地做汽车,用10年的时间“使华晨汽车集团成为国内汽车产业中具有国内、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汽车制造商”。

2002年12月18日,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沈阳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1.44亿港币收购原“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持有的14.4亿股CBA(华晨中国)股份,占全部股份的39.45%。同时给吴小安、苏强、洪星、何涛9.45%的认购权。

这表明,沸沸扬扬半年多的“仰融事件”大幕落下,尘埃落定。(本报记者 孔文清)

《北京青年报》 2003年01月11日

杨斌(4)

杨斌(4)
杨斌案终审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18年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下午对杨斌及相关单位犯合同诈骗、伪造金融票证、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7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被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人民币230万元。被告单位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被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560万元。被告单位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一审宣判后,杨斌及相关单位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6日至7日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杨斌及相关单位委托的辩护人出庭辩护,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应上诉人杨斌及相关单位的请求,部分证人出庭作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上诉人杨斌作了最后陈述。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及单位上诉提出的辩解与本案事实不符,提出的理由于法无据。二审法院确认,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当庭作出上述裁定。

  荷兰驻华使馆官员、杨斌的亲属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审判。

杨斌(3)

杨斌(3)
杨斌谢幕 长达68页刑事判决书上的欧亚农业事件

  在结束与大使馆、家属等的见面后,在被押走前杨斌不忘提醒欧亚公司几个副总,“荷兰村不能倒”

  六罪并罚18年


  7月14日上午9时,沈阳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再度开庭,宣布了荷兰籍华人杨斌及其旗下欧亚系列公司(关于欧亚农业事件的报道详见《财经》2002年11月5日号《荷兰村幕后》)的一审判决结果。尽管入庭旁听依然要持有旁听证,但此番宣判的气氛已较6月11日开庭审理时大为不同。宣判开始不久,法警便将门打开半扇,任由门外诸人旁听。

  从法院入口到走廊再到11号法庭,到处是法警。距离9时还有3分钟时,荷兰王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处一等秘书司徒兰亭及其助理入座,50个旁听位已无虚席,法庭正中的被告人席仍然空着。突然,几个法警列队两旁,一阵喧哗之后,身着T恤短裤、略显削瘦的杨斌从法庭左侧小门大步走来。

  为时一个小时的宣判随即开始,所有出席人员起立,聆听审判长杨欲兵择要宣读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3]沈刑二初字第70号)。杨斌始终保持着两手分开,五指撑抵被告桌的姿势。其间有两次双手在胸前抱拢,审判长便停下制止:“杨斌,将手放下。”

  对杨斌的判决结果为:被告人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罚金60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有期徒刑一年;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罚金230万元。刑期从2002年11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止。

  宣读完毕,审判长逐一询问被告各方是否听清、是否上诉。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欧亚实业”)诉讼代表人边守捷表示“提起上诉”;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欧亚农业”)诉讼代表人杨风林断然表示“上诉”。问至杨斌,杨慢声道“当然上诉”,并亟欲当庭发表意见,被审判长打断。休庭后,杨斌同大使馆人员、律师及家属均进行了有司法人员在场的会见,时间比一审期间限时10分钟充裕良多。

  判决书上的“欧亚农业事件”

  《财经》在第一时间获得了长达68页的刑事判决书,去年轰动一时的欧亚农业事件终于有了较为完整的版本。

  杨斌,1963年生于南京,后加入荷兰籍,系所涉案六公司(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海牙大酒店有限公司、沈阳荷兰村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欧亚温室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2年10月4日,因涉案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同年11月27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沈阳市看守所。

  2003年5月13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欧亚实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合同诈骗、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欧亚农业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杨斌涉嫌虚假出资、非法占用农用地、合同诈骗、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及伪造金融票证十一项罪名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沈检刑诉字(2003)第168号)。杨斌的辩护律师为来自北京的田文昌、曹树昌。伴随着罪案的推定和辩驳,欧亚农业事件的细节逐渐清晰起来。

  首先确定的罪责是虚假注册资本人民币8070万元及虚假注册资本港币1.255亿元。1998年4月,荷兰欧亚国际贸易公司、沈阳靓马集团公司和中国农房东北公司合资成立欧亚实业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荷兰欧亚国际贸易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50%。尔后上述公司协议变更出资比例,荷兰欧亚国际贸易公司改为出资8400万元,占到70%。杨斌遂要求广东英豪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豪科技”)董事长陈忠联“走走账”,解决出资问题。1998年6月11日至1999年2月23日之间,陈忠联安排财务人员通过汇票或电汇方式,先后向欧亚实业等公司账户转款7150万元,资金走账时涉及的各公司均为英豪科技的关联公司。这些款项均被记入欧亚公司“实收资本”,并于1999年3月通过验资。

  陈忠联亦证明,杨斌在四川广汉欧亚花卉有限公司没有投资,合同约定的应由杨出的60万美元系由陈忠联的公司垫付。英豪科技财务总监林尔坚作证表示,英豪科技为提升业绩,与杨斌的公司签订虚假的承建温室、购销花卉合同,双方通过一系列的资金走账,虚增了公司利润。在庭审质证时,杨斌对7150万元走账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在四川广汉欧亚花卉有限公司投资的60万美元并非英豪科技垫付,对验资报告中的三份假证明文件亦不知情,更无指使。

  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荷兰欧亚公司与沈阳万博商贸有限公司(注:由杨斌出资注册)合资成立沈阳海牙大酒店有限公司,与北陵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沈阳荷兰村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独资成立沈阳欧亚温室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按合同规定应认缴出资共1583万美元。2001年7月19日,欧亚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下称“欧亚上市公司”),7月23日至8月9日,欧亚上市公司从香港联合银行有限公司汇给上述四公司在沈阳的外币资本金账户港币1.255亿元(约人民币1.331亿元),入账后记入实收资本账目,数日后均转入欧亚农业账户。

  法院采纳了辩方律师提出的不应以虚假出资罪(改为“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意见,但认为缺乏关于杨斌在欧亚实业公司等整体投资的证据,因此其投资款项的来源及金额无法确定,其中哪些投资属于自有资金、是否能够用于承担其出资责任也难确定。“即使杨斌是应开发区政府请求注册成立有关公司的事实存在,也不能免除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虚报注册资本的刑事责任”。

  第二宗罪是此前广泛讨论的非法占用土地问题,即当年显赫一时的“荷兰村”的土地使用合法性问题。判决书称,自1998年11月开始,欧亚实业在辽宁省政府划拨的111.6361公顷农业用地上修建非农业建筑物,非法占用并毁坏耕地41.0176公顷;在租赁的18.024公顷八家子村农业用地上非法修建停车场、加油站,非法占用并毁坏耕地3.4334公顷。

  在庭审质证中,杨斌提出证人徐文才(原沈阳市委书记)等人证词不实等理由。而经法院核实,欧亚实业公司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项费用,远远超过其为政府垫付的市政工程款。

  第三宗罪涉及合同诈骗、对单位行贿及单位行贿。2000年5月,杨斌请张家旭(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工作人员)为欧亚实业找已造好的耕地抵顶公司的建设用地。张家旭便与法库县规划土地管理局人员将法库县一块未纳入地籍管理的耕地(1600余亩)作为欧亚实业“新开发耕地”。同年6月,此“新开发耕地”经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验收,10月下旬,欧亚实业与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签订《收购储备耕地协议》,将此“新开发耕地”作为“储备耕地”以316.6万元价格出售。嗣后,欧亚实业于2000年12月给予张家旭25万元,于2001年4月、9月两次给予法库县规划土地管理局共计98万元。

  另一宗被提及的单位行贿罪金额为2万美元。判决书称,原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业为帮助欧亚实业公司取得银行贷款,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修改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地字[1998]598号文件。2000年12月,杨斌在李业办公室送其2万美元(人民币161746元)。2001年7月,有关部门开始调查欧亚实业非法用地问题,李业于2001年8月将2万美元退还杨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分行信贷人员及相关书证都证明欧亚实业用修改后的598号文件在银行贷款的事实。

  伪造票证始末

  审判中放在最后的关于“伪造金融票证罪”的描述,纤毫毕现了欧亚系公司为在香港上市前后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由于此项罪名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遂成为控辩双方最着力攻守的一环。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间,欧亚农业公司共伪造支票、进账单、结汇凭证、电汇凭证等银行结算凭证305张,票面金额共计17.86亿元。

  公安机关出具的扣押单等书证表明,欧亚农业2001年至2002年会计账簿、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会计凭证中,包括305张伪造的金融票证。其中,收款155笔,合计金额约7亿元;付款150笔,合计金额约10.8亿元。其中票据种类共四种,出口结汇凭证46张、进账单109张、电汇凭证(回单)132张、乙类转账支票18张。

  与假单据相对应的是证人证言。欧亚实业雕刻厂厂长李俊作证,自己先后七次私刻了各种印章,其中有三枚是银行印章。欧亚实业公司司机沈良作证杨斌、阎闯多次指使自己到北京站地铁口购买数百本假发票,交给欧亚农业公司财务人员用于作假账。

  欧亚农业总会计师桑淑华声称造假账、作假金融凭证目的是“没上市前是为了上市,上市后是为了维持公司形象”,操作上“是杨斌指挥阎闯,阎闯指挥我,我将上边指示传达给王馨……造假账、假票子的事由王馨具体组织实施,我督促检查,然后将情况向杨斌、阎闯汇报”,自己还与其他主管人员商讨如何削减虚增5亿元存款。

  欧亚农业财务部经理王馨证言称,欧亚农业公司只有一套假账,税务局来查账时,杨斌让其把假账转移到A-30号别墅;她向杨斌要国外公司名字以编造假外销业务,伪造外销结汇凭证;更为滑稽的是,当安达信公司到银行作外销业务询证时,欧亚实业员工李宇佳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用假银行询证欺骗审计人员。

  在客户一端,欧亚实业的手法其实颇为粗糙。欧亚实业总裁办秘书杨雪峰证明王馨曾让自己将几份外销询证函发传真给国外几家公司,用以证实欧亚农业向对方销售了多少花卉。欧亚农业原总经理陈军则称,欧亚上市公司2001年度账上存款3亿元根本不存在,自己提供了云南两公司名称、账号和有杨斌签字确认的两份假的投资收购上述两公司的合同,以削减公司账上虚假存款。

  辩方律师曾提出,伪造金融票证应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定罪。杨斌还在辩护中提出,相关责任应由原财务总监阎闯负责。

  法院在审判中指出,欧亚农业公司采取伪造金融票证等手段造假账,虽然是为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但依照刑法规定,只要实施了伪造汇款凭证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伪造金融票证罪即告成立。

  
  一审判决后,田文昌表示“亦未出意料之外”。诉讼代表人杨风林透露,杨斌则称本人最难以接受的一点在于六条罪竟无一减免。“一两条罪判我18年徒刑也就算了,我不承认有六条罪。”杨风林转述说。

  荷兰使馆的司徒兰亭则向《财经》表示,研究判决书后,会向荷兰政府撰写报告。如若杨斌案在香港继续开庭,将由荷兰驻香港领事馆出席。而律师田文昌分析说,一旦杨案判定是伪造金融凭证,香港方面再以财务报告造假起诉杨斌就会存在“重复惩罚”的问题;同时,如果判杨斌在国内服刑,在香港进行审判他能否到庭也属疑问。

  在结束与大使馆、家属等的见面后,在被押走前杨斌不忘提醒欧亚公司几个副总,“荷兰村不能倒”。杨风林表示,荷兰村在一审之前由沈阳市政府几天内完成资产评估,价值约为27.5亿元。杨风林认定此评估结果仍不准确,低于荷兰村真实价值,并表示“荷兰村还是我们的”。

  据悉,沈阳市政府已延请港台企业及记者于7月17日前往沈阳,市长陈政高将论及“杨斌定罪后荷兰村如何善后”。-


  

杨斌(2)

杨斌(2)
沈阳,调查杨斌

  “我是喝长江水长大的,是祖国的孩子,不管孩子有没有犯错误,如果母亲要惩罚孩子,做孩子的能责怪母亲吗?”6月13日下午,被告席上的杨斌以这句煽情的话作为最后陈述的结尾,声音呜咽。


  但法律是不讲人情的,无论庭审陈词多么煽情,杨斌终将为他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6月11日至1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斌案公开审理。7月14日上午,沈阳中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杨斌有期徒刑18年,罚金230万元,判处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罚金40万元,判处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560万元。

  受杨斌委托代理欧亚实业总裁位置的杨斌的四姑杨凤麟7月14日下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由于不服一审判决,上午法院宣判后当庭就提出了上诉。杨斌辩护律师田文昌在电话中表示,按照法定程序,辽宁省高院应该在一两个月内作出二审判决。

  三日审

  6月10日上午,沈阳突降大雨。记者在沈阳市中院试图通过正常途径申请旁听证,结果门卫看了记者身份证后立刻表示,“外地身份证不许进”

  对杨斌的一审判决,是在6月11日至1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法庭,连续三天公审的基础上作出的。由于杨斌“2001年《福布斯》中国大陆第二富豪”的特殊身份、该案涉及的诸多问题,三天的庭审吸引了数十家国内外媒体及国际有关方面的密切关注。

  沈阳市中院位于市府广场的东面,威严而雄伟。中院的西南角是外来人士的入口,要进中院办事的人都要排队经过检查后才能进入,在检查岗亭的上方是巨大的电子牌,滚动播放着开庭审理案件的信息,其中关于公审杨斌的公告引来众人的纷纷议论。

  6月10日上午,沈阳突降大雨。记者在沈阳市中院试图通过正常途径申请旁听证,结果门卫看了记者身份证后立刻表示,“外地身份证不许进”。

  记者的一位沈阳市的朋友随后以沈阳市身份证申请旁听证,门卫则以“非典期间,一切公审都已经取消”为由将其挡在门外。“杨斌案不是明天公审吗?”“你在哪儿看到的?没有!”“上面的电子公告牌呀。”“写错了吧。”……

  6月11日上午9点整,“被告单位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杨斌虚假出资、非法占用土地、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伪造金融票证一案”在沈阳市中院开庭审理。6月13日下午5点,庭审结束。

  虽然杨斌案是公开审理,但是旁听人员将受到严格限制,总共只有40多人旁听,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也从北京派官员到沈阳“观战”。而记者们则比较惨,除了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社的4位记者外,其他记者均不得入内。

  本案主公诉人由沈阳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担任,杨斌的辩护律师团共8人,由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律师领队,审判长是沈阳市中院的一位副院长。田文昌被业内称为“中国刑事律师第一人”,人称“田大状”,曾代理过大丘庄禹作敏案、华夏银行行长段晓兴受贿案等刑事案件。

  6月11日,庭审第一天,在花去半天时间宣读起诉书后,法庭就“虚假出资”和“非法占用农用地”两项罪名进行法庭调查。由于这两项罪名较轻,最高刑期不过5年,控辩双方的较量并不激烈。

  6月12日上午完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一项的举证和辩论后,下午开始转到“合同欺诈”、“伪造金融票证”和“对单位行贿”三项罪名上来。6月13日下午,田文昌律师出马,作辩方总结。

  庭审结束后,参加了庭审、接近杨斌的人士认为,法庭辩论相当激烈,被告一方对庭审结果谨慎乐观。6月13日下午庭审结束后,杨四姑坐在她的白色富康988里对记者的说:“大家都知道杨斌为什么会被抓,我们还能有什么证据呢?”

  记者试图向检察院和中院方面了解对庭审的看法,未果。

  六宗罪

  根据沈阳中院的一审判决,杨斌及相关企业共犯有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占用土地、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伪造金融票证和合同诈骗六宗罪

  根据沈阳中院7月14日的一审判决,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以杨斌为法定代表人的欧亚实业、海牙大酒店、荷兰村房产开发公司、沈阳欧亚温室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在申请办理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登记过程中,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完税证明、伪造的购货发票和伪造的验资报告等虚假证明文件,采取“借资空转”等欺诈手段,先后虚报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2亿多元。

  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欧亚实业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依法取得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董事长杨斌决定,在政府划拨和租赁的农业用地上修建非农业建筑物,非法占用并毁坏耕地44.45公顷。

  2000年10月,杨斌在明知欧亚实业未实际开发耕地的情况下,代表欧亚实业同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签订收购储备耕地协议,骗取该中心支付的耕地开垦费人民币300余万元。

  2000年12月至2001年9月,欧亚实业及杨斌为达到弄虚作假,规避国家有关土地政策的目的,给予辽宁省法库县原规划土地管理局人民币98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25万元、美元2万元。

  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欧亚农业为虚增公司业绩,财务人员按照杨斌的授意,采取伪造金融票证的手段造假账,共伪造电汇凭证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305张,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7.86亿元。

  沈阳中院认为,杨斌作为欧亚实业等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法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欧亚实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农业用地上非法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大量毁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杨斌系该单位实施上述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构成上述犯罪。

  欧亚农业伪造电汇凭证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杨斌系该单位实施上述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沈阳中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荷兰村暗访

  尽管早有准备,但是当记者进入冷清的荷兰村时还是吃了一惊,到处是烂尾楼、垃圾和废弃的建材

  沈阳荷兰村贯穿于杨斌近年的浮沉。荷兰村占地3300亩,其农业项目是欧亚农业(0932.HK)的核心资产,也是杨斌讲述的最“美丽”的故事,荷兰村的房地产项目和旅游项目则给了杨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罪名。

  据记者了解,荷兰村目前由沈阳市政府委派的临时工作组接管,由于法院判决结果并未没收荷兰村的有关资产,所以未来终审判决下来后荷兰村的命运会如何仍然一片模糊。

  为了解荷兰村的近况,6月10日,记者赶了个大早,7点就冒雨来到了位于沈阳市西北角的荷兰村。

  尽管早有准备,但是当记者进入冷清的荷兰村时还是吃了一惊,到处是烂尾楼,到处是垃圾和废弃的建材。一进荷兰村的南门,两旁是“荷兰村花园”,一排排欧式住宅群,外部的红墙、白窗、绿顶颜色依然很新,内部装修都还没有完工,几十栋楼都成了烂尾楼。

  沿着大道往里走,以大风车为中心的荷兰村大道将荷兰村分成东西两个区域。东区是荷兰村花园住宅和别墅区,在别墅区的门口有一个大鸟笼,里面八九只丹顶鹤在里面静静地生活着。不过,进入别墅区东面的路已经被铁棍拦住。记者注意到,别墅区里还有人居住,偶尔会有轿车从里面开出,门口的简易岗亭仍然坚持在为这少数的业主服务。

  在西区和北面,杨斌讲述神话的温室大棚已经无人照顾,记者透过棚往里面看,花卉盆景还在,但是黄色已经远多于绿色,而有的大棚却已成了杂物堆放仓库。往西走500米,一个在建的温室大棚已经初具规模,“骨架”已经搭好,只剩玻璃的包围。颇具讽刺意义的是,在大棚下面,一位农民正在悠闲地放养几头奶牛。

  记者粗略计算,经过扩建,荷兰村内的“1000元建1平方米”的温室大蓬已经远不止目前媒体报道的4公顷。除了办公楼后面4公顷外,东面15公顷已经建好投入使用,西面35公顷也已经建好,可以说,荷兰村内的农业资产已具相当规模。

  荷兰村的办公大楼已经人去楼空,只剩几个保安在此守侯。据大楼旁一位农民回忆,“去年这里还有很多人上班,非常红火”。

  6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荷兰村。一进大门就感觉到紧张的气氛,到处是保安在站岗,谨慎考虑,记者没有拿出相机,作闲逛状。往里走了一会儿,记者遇到一位民工,一问才知,他就是南通三建的职工,在攀谈中,他气愤地指着荷兰村花园介绍,“我们负责房子的装修和扫尾,里面的几十栋小高层差不多全部扫尾完了,只剩外面这栋高层还没弄完,欧亚欠了我们1.8亿!”“拖欠工款,南通三建的人都走光了,只剩几个人留守。”

  正当记者打算和他去南通三建的办公室看看时,一辆警车突然停在记者面前,车门打开,两个便衣从里面探出头来,在把南通三建的民工喝斥走后,打量着记者。

  记者被带到了别墅区最里面的一幢别墅,进到房间里,里面有十多个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人在登记了记者的资料后表示,“这里不让采访,有问题找市新闻办。”交涉未果后,记者致电沈阳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刘长青女士,刘长青拒绝了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

  就这样,记者被“送”出了荷兰村。

  看守所目击

  自从杨斌被关进看守所后,杨斌再没见过家属,只有荷兰大使馆每两个月去探视一次,送上一点香烟。杨斌的辩护律师可以与杨斌见面,讨论庭审细节

  为了解更多的情况,记者悄然来到关押杨斌的看守所。

  坐“靓马快客”从沈阳朝东南行驶一个半小时,可以来到83公里外的本溪???中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6月初温家宝总理还在这里视察本钢集团。本溪的西北角,彩北村和竖井交界的一个山头上有几栋白色的楼,这就是当地人称为“白楼”的本溪看守所,杨斌在6月11日受审之前就被关押在此。

  杨斌2002年10月4日被扣查,11月27日被正式宣布依法逮捕,期间,杨斌先被关押在沈阳,后转移至秦皇岛实行异地关押,今年年初又被转移至离沈阳更近的本溪。自从杨斌给关进看守所后,杨斌再没见过家属,只有荷兰大使馆每两个月去探视一次,送上一点香烟。还有就是杨斌的辩护律师可以与杨斌见面,讨论庭审细节。

  6月13日公审结束后,杨斌被转移至沈阳看守所关押。不过杨四姑告诉记者,虽然现在杨斌被关在沈阳,但是由于没有最后判决,自己还是不能去看守所探望他。

  6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本溪。出租车西行穿过市中心的平山区,上彩屯大桥过太子河后就进入溪湖区。“没人愿意住这边,因为水泥厂、煤矿多,空气不好,而且没有好学校。”出租车司机说道。

  由于往本溪看守所的主道彩北路修路,出租车司机不得不绕道走山间小路,经过一个又一个大坑,翻过一个又一个山坡,一路颠簸,车突然右拐上45度的大坡,坡势渐平时,“本溪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进入眼帘。

  看守所正门后面是办公楼,办公楼后面就是犯人住所。据彩北村农民介绍,看守所分为一所和二所,看守所正门后面的是一所,在一所的北面单独的一个区是二所,“一所关的是没判的,二所关的是判了一年以下的”。显然,杨斌应该在一所。

  记者绕到了看守所一所的背面,这个看守所是一个约200米宽的正方形区域,高墙里面是一幢四层楼,看上去很新,条件也不错,高墙的角上是岗亭,一名战士在上面持枪站岗。

  记者来到看守所正门旁的接待处,里面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理会记者。喊了好几声,工作人员才有些不耐烦地出来:“什么事?”“这里是不是关着一个叫杨斌的?”“杨斌?好像没有吧,我不清楚。”“我是记者,能不能进入采访?”“要采访一定要公安部门的同意才行,我们没这个权力。”

  在看守所门外右侧是一个名为“欣旺服务部”的小卖部,归看守所管,犯人的亲属或朋友可以每周二和周四在该服务部为里面的犯人存钱或买东西,看守所有人会将物品转交犯人。杨斌的家属和朋友就通过这里给杨斌存钱和买他喜爱的“555”牌香烟。

  “要给里面的人买东西要到门口的小卖部买,我这买不行,送不进去。”看守所附近的一家食杂店女老板说。

杨斌(1)

杨斌(1)
回顾:杨斌事件的来龙去脉

  2002年7月11日中国“二号”富豪失踪欧亚农业密布疑云

  2001年度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二名,香港欧亚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斌(现籍荷兰)日前神秘失踪。有消息称其已于7月10日前离开沈阳。

  2002年7月9日,记者在沈阳荷兰村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欧亚实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
司)工作人员处获悉,杨斌已赴朝鲜考察,预计25日后回国。但据接近杨斌的人士称,由于涉嫌违法使用土地和偷漏税而有可能遭到有关部门调查,杨斌已离开沈阳。

  2002年7月12日神秘电话披露杨斌去向

  本报7月11日报道了香港欧亚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斌离开沈阳去向不明的消息后,一名自称香港欧亚农业副总裁的神秘男子致电本报,称杨斌确实已经去向不明,不可能去朝鲜。

  这名男子自称参与过欧亚农业香港上市运作,杨斌曾经承诺给其一部分股票权益,但杨斌现在去向不明,承诺铁定无法兑现。该男子说因此愿意将欧亚农业当初向港交所提供上市申请材料中有关操作的细节公诸于众。

  2002年10月8日欧亚农业备受香港证监会关注

  自7月11日本报发表“中国‘二号’富豪杨斌神秘失踪欧亚农业密布疑云”的消息以来,海内外媒体对杨斌及其相关企业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在7月11日的报道中,本报指出有关部门已就杨斌及其相关企业涉嫌偷漏税问题展开调查,并对号称以18亿元之巨进行荷兰村项目投资的欧亚集团提出了质疑:土地使用是否合法、欧亚农业的运营数据是否真实等。

立此为证: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

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


图为富士康工厂图片(报纸扫描图片,来源/英国《星期日邮报》,新浪科技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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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就有病。”富士康外联部的贺小姐告诉记者

  生产线上没凳子,除少数员工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须连续12个小时站立着干活,不得说话。在公司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假设在车间里设凳子并允许说话,将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








  本报记者 王佑 发自上海

  在富士康深圳基地,23岁的陈峰(化名)正在琢磨,怎样逃离这家他刚工作不到一年的全球500强企业。

  这段时间,他亲眼看到三个年轻女工因为经常加班,晕倒在了生产线上。他自身的亲身经历更让他觉得这不是一个适合工作的地方。

  富士康外联部的贺小姐告诉记者,员工在车间晕倒并不是在公司加班过多,而是身体素质差,“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都有病。”

  三个女孩的倒下

  在富士康深圳龙华工业园生产一线上作业的,大都是一些20岁上下的青年。他们学历不高,辛苦一个月的报酬大约1000多元。

  生产线上没有凳子,除了少数员工之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须站立工作,连续12个小时不停干活。工作完毕后,操作工们还需要留下来开夜会。

  遇到晚上倒班,有些小姑娘吃好饭只能在楼梯上坐一下,然后进入生产车间直至第二天清晨。如果谁在楼梯上躺着睡,将被管理人员记过。

  车间里不允许说话。在公司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假设在车间里设凳子并允许说话,将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

  “12个小时啊,就像罚站一样。我一个男人都受不了,何况她们呢?”

  深圳基地外联部的贺小姐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12个小时的连续作业基本不可能,公司订单非常多,但都是8个小时一轮岗的。

  “员工晕倒实际上是因为他们本身的身体素质差。”她说,“富士康包吃包住,又买保险等,很多人都想挤破头进入富士康。”

  据她说,几年来,很多人都通过缴纳千元的中介费方式,伪造文凭进入富士康。“他们正式工作以后,经常会有人晕倒或出现突发状况。”

  “于是,公司就对这些工人一个个检查身体。查过以后,公司惊奇地发现,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都有病。小小年纪的他们,甚至还有一些人查出白血病。”

  因此,富士康从今年3、4月份起,不再从劳务市场招收这类普工,而是与国内1000多所中专技校合作,直接寻找职员。

  她说,有些地方确实没有设凳子。但这是因为设备的要求,有些设备需要员工站立,但也有坐着工作的。“不可能有员工坐走廊上休息的,车间附近都有休息室。”

  她还强调,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富士康不会通过国外伙伴的考核。

  富士康的“特殊”管理

  相比这些小女孩,陈峰要幸运许多。

  但他所经历的3个月培训,外人看来也颇为残酷。

  新职员培训分为生产线实习和企业文化课程。每天早上6点40分起床后,陈峰必须吃得很饱,振作精神接受12个小时的体能考验。

  实习人员同样没有凳子坐,大部分时间都要站着,且不能东倒西歪。否则,被抓到就是劈头盖脸一阵训斥。几个月下来,从生产线走到宿舍,每个人已筋疲力尽,双脚生满水泡。实习期间,还要穿插一些企业文化的课程培训,8个小时的千人集训场面,蔚为壮观。

  富士康还指定了“限制加班时间”的措施。每人按不同级别有不同的加班时间。如果一个员工的每月加班时间超过指定小时数,超过部分算义务加班。

  在大多数职员看来,富士康的管理有些“难以理解”。职员们也承认,容纳13万人、拥有10个食堂的偌大工厂,一些特殊的管理方法确实必要。自1991年至今,集团年均营业收入保持超过60%的复合成长率。

  每天下班,无论有没有货车经过,工人们必须进入厂区的“人行道”走回宿舍,不能乱窜;下班后谁忘记拔掉计算机插头,罚款1000元;如果因工作需要调换部门,职员的电脑将被拆开三次,检查机型内外的编码是否匹配。

  公司的大部分会议都在休息时间召开,如周末或者晚上下班,有时一开就是3到4个小时,如果不去一律按照旷工处理。6月初,富士康高层发现,相关机密文件丢失。管理部门规定,严禁任何员工携带笔记本电脑、MP3、U盘等进入厂区。最近,富士康在公司内部组织了一次非自愿捐献骨髓活动。一位被要求参加活动的员工迷惑不解的是,为何这次的骨髓验血特别隆重?公司的一个副总亲自披挂上阵成立专案组,一些员工甚至不上班也要去验。同时,籍贯为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山西的男员工被点名参加,而其他地区的则不必。富士康在工作纪律上要求一向严明,谁迟到,谁就会被惩罚。但本次活动为何如此兴师动众?后来他听说,原来是富士康的一位高层亲戚得了血癌,而该人士的祖籍是山西,母亲又是山东人,所以北方人的血缘会近一些。这才恍然大悟。公司外联部贺小姐则说,捐献确有其事。公司有一位职员有一种特殊的病,所以限定了一些范围。记者询问,是否这位员工是普通职员呢?贺小姐则答到,是一名公司职员。“平时,如果员工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也组织大家对需要帮助的员工献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富士康员工如此形容他们的生活:“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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