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广西副主席孙瑜涉嫌受贿被免职


广西副主席孙瑜涉嫌受贿被免职据《财经》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孙瑜目前已被纪检有关部门控制调查。这是自1999年以来,第四名广西区政府高官被查。前三位广西高官分别为前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席成克杰,副主席徐炳松、刘知炳。成克杰被判处死刑,徐炳松、刘知炳分别在1999年和2006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孙瑜现年50岁,男,壮族人。除任广西区副主席外,孙的另一职位为珠江防洪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此次被“双规”,据称和桂林漓江防洪及补水枢纽工程项目密切相关。据知情人士透露,孙瑜涉嫌在该工程和相关配套项目中受贿不下4000万元。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以“山水甲天下”驰名的桂林漓江,一直面临枯水威胁。2004年6月初,启动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即漓江的第三次补水工程。当月底,广西成立了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孙瑜任组长。2004年11月,第三次补水的第一阶段项目———小溶江水利枢纽前期工程正式开工。
  在孙瑜的主持下,小溶江工程明确了项目业主,并须帮助业主落实财政配套和银行贷款。恰逢国家发文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以向银行和项目单位提供担保和承诺函等形式,作为项目贷款的信用支持”,小溶江工程贷款出现困难。
  该通知下发不久,恰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选择广西作为首批试点省(区)。据悉,孙瑜曾对项目业主承诺为小溶江工程弄来约4亿的保险基金,结果不如人意,成为事发的一个诱因。
  孙瑜案发的另一个诱因和生活作风有关。据了解,和孙瑜长期保持“密切关系”的女性不下4人,均为有夫之妇,其中一女的丈夫向有关部门举报,孙由此被调查。
  知情人士透露,中央纪委目前在广西关注不只孙瑜一案,调查区域涵括南宁、柳州、来宾、桂林四地,涉及国有土地违规出让、沿江河堤问题工程等多方面。
  另据《广西日报》报道,广西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1月30日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孙瑜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广西原副主席孙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原副主席孙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新社南宁十月九日电 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严重违纪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当地官方媒体报道说,日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孙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孙瑜在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报项目等手段,骗取巨额财政资金,部分用于挥霍,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和贵重物品,生活腐化。
  孙瑜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经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孙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是一九九九年以来,第四位“落马”的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席或副主席。前三位“落马”高官分别为:广西自治区政府原主席成克杰、原副主席徐炳松、刘知炳。成克杰被判处死刑,徐炳松、刘知炳分别在一九九九年和二〇〇二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五年徒刑。
  孙是广西南宁市邕宁人,壮族,出生于一九五七年四月,一九七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文化大革命”后期孙曾下乡插队,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他还是一名镇党委书记。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孙的仕途稳步高升,先后担任广西贵港市(县级)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一九九六年到革命老区百色任职,先后担任百色地区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七年,孙曾在中央党校第十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一九九八年,年仅四十一岁的孙瑜开始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据了解,孙瑜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在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日。当时,他以广西代表团团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的身份,率团出席在广州举行的第八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此后一段时间,孙的名字在广西当地的报纸和电视上消失,当地坊间和网络上则盛传孙瑜“出事了”、“被中纪委‘双规’”。同年十一月三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孙瑜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被免职前,孙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八名副主席中排在第四位,分管农业、水利、林业、气象、民政等工作。